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
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根据国务院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我办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办网站(http://www.bacd.gov.cn/)上下载。
一、概述
2010年,我办按照《条例》和市、区相关规定的要求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、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,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我办十分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将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。2010年,我办除抓好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外,着重从完善管理机制、丰富网站各栏目内容进一步开展工作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通过工作动态、规划资讯、建设资讯、政策法规、建议提案等栏目对中心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进行了较好的宣传,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发布。2010年,我办网站页面浏览量646706次。除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外,我办还通过专刊、简报发送信息20余条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我办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,通过宝安区中心区网站对外公示。2010年度,我办未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0年,我办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0年,我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(一)存在的问题
一是我办无专门机构,无固定编制的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而是兼职工作,人少事多;二是随着政府职能的深入转变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,这就要求我办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。
(二)改进措施。
一是深入落实《政府公开信息条例》,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、及时公开或更新相关信息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尚需加强。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,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。
七、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
无。
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(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1013室,邮编:518101,电话29996985。